注意事项与声明
一、查询权属人的信息需经过权属人同意,查询结果不得用于违背权属人意愿之用途。
二、本中心不单独签发证书,如与部分合作机构联合签发的仅为合作机构提供岗前培训或测评结业类证书,中心做数据录入,便于合作机构学员在本中心核验,证书性质均属于岗前培训(测评)结业证书,非国家职业资格证,是学员通过单位学习的结业证明,只能通过本中心官网查询。
三、本机构仅面向正规培训机构或学校合作,共同开发学习教材及考评标准,如有人自称本中心工作人员帮助办证之类必然为假,请勿轻信;本机构信息录入仅为合作培训机构或学校服务,不会收取学员任何费用,请知悉。
四、强烈建议学员从事职业准入行业仍需考取国家相应的从业准入资格证,如质检特种设备目录和人社部”职业资格目录” “技能等级评价目录”人员,获政府部门 “特种人员证书” 或 “职业资格证书” ,方可进入行业从业。
五、若合作机构招生人员有以下情况,学员可以联系所报名的学校/机构处理,无法联系的,学员可以通过本网站的网上留言或者投诉系统,反馈学员的情况,学员需提供相关证据,我单位收到相关信息后,通知相关学校或者机构处理,拒不配合的学校或者机构停止招生并移交给相关部门整改。
①、招生人员误导介绍:将培训类证书夸大宣传为国家相关部门资格证书,或者混淆视听刻意隐瞒的;
②、招生机构或招生人员不经过培训或测评就直接为学员办理相关培训结业证书的;
③、招生人员或者机构,夸大作用、虚假宣传,未说明注意事项的,未讲述国家关于职业资格政策的;
④、其他存在违规宣传的情况。